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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壇規則第九次修正 3月9日開始生效

簽到天數: 1988 天

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2014-3-8 17:31 | 顯示全部樓層
修改原因:因應討論區管理制度更改。
論壇規則:http://twtybbs.com/thread-3860-1-1.html
生效時間:2014年03月09日0時
修改內容:

 修改前:

除了違反論壇規則第一條以及第二條,每次違反論壇規則,版主皆會將違規會員登記至「違反論壇規則名單」版塊,該版塊顯示即時登記情形以及累犯次數。每年元月一日歸零,並重新統計累犯次數。
若累犯次數達到應當懲處之次數,管理員會即刻進行懲處(最慢一日內)。
已懲處過的會員,管理員會在「違反論壇規則名單」版塊內記錄,以避免重複懲處。
因違反論壇規則第十條或第十一條而遭永久禁言者,將不登記至累犯名單內
版主管理作業程序:
會員違規→進行扣分作業→於評語告知違反何項規則並發送短消息→屏蔽該帖(不進行刪除)→至論壇編輯中心登記違規

違反論壇規則名單記錄事項:
1.發生時間(格式:MM/DD hr時)
2.會員ID
3.違反第幾項論壇規則(請填入阿拉伯數字)
4.違反規則之文章(回覆)連結(直接連結至該違規樓層)


 修改後:

除了違反論壇規則第一條以及第二條,每次違反論壇規則版主皆會給予警告,警告次數會顯示在該會員回帖的右上角。若警告次數達到應當懲處之次數,系統會自動將該用戶停權。禁言達三次則由管理員取消會員資格。
因違反論壇規則第十條或第十一條而遭永久禁言者,將不登記至累犯名單內。

版主管理作業程序:
會員違規→進行扣分作業→點選該回帖右下角「管理」→點選「警告」→系統自動屏蔽


違反論壇規則名單記錄事項:
刪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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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天數: 828 天

[LV.10]以壇為家III

魏敬原|2014-3-8 19:39 | 顯示全部樓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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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棒 我支持 這樣就不會有人 被禁言 或 取消資格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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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天數: 3536 天

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huntingdog0401|2014-3-10 00:04 | 顯示全部樓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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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規則,
推一下這篇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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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天數: 3198 天

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king111807|2014-3-10 00:46 | 顯示全部樓層

回帖獎勵 +10 mm水氣能量

點評

0.0 你可以試看看喔XDD  發表於 2014-3-10 00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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